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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有了统一“标尺”
2026年06月03日
字数:522
版次:01
 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《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标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“标尺”,为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。
  此前,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、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、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。《指南》凝聚各方共识,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。
 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。《指南》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:一是物理认定,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、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、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;二是交易认定,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、绿证交易等方式;三是分摊认定,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,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,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。
 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。《指南》明确了省级、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,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,又避免重复核算。在同一层面核算中,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,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、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,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。
  (据《人民日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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