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。
这为绿色矿山建设设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:到2028年年底,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,持证在产的全部大型矿山、80%的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,各地可结合实际,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。
《通知》明确,强化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。制定《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》,推动绿色矿山名录建立健全“有进有出”的动态管理机制,将符合标准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,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及时按程序移出,并对移出名录的多种情形进行明确。
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也同时修订完善,将2020年发布试行的100项1000分的评价指标,精简至49项100分。同时,计划组织研究制定露天开采矿山、地热矿泉水等绿色矿山行业标准,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。
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进一步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。
此外,我国将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,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改造升级,采用信息化技术,推动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提出绿色矿山激励支持政策方向,要求各地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创新支持政策。明确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职责,健全沟通协调机制,推进分工协作,共同加强绿色矿山日常监管。 (据《经济日报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