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把法律顾问当“帽子”送
2025年07月17日
字数:960
版次:04
前不久,宁夏中宁县从政法系统遴选69名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工作人员,选聘到中小学校出任法治副校长。日前一家中央企业又贴出招聘法律顾问的招贤榜。一时间,“法律顾问”进校园,进企业、进政府、进社会的新闻不断。笔者认为“法律顾问”进社会除了在形式上重视,还要做到内容上扎实,切不可把法律顾问当“帽子”送,破坏了公众中的信任。
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,法律顾问的角色愈发重要,其旨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,助力依法决策、规范管理。然而,现实中却存在一种不良现象——把法律顾问当“帽子”送,这不仅背离了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初衷,更对法治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。
有些单位在聘请法律顾问时,单纯为了完成任务、装点门面,走过场。在一些地方,法律顾问的遴选程序随意,不注重律师的专业特长与实际能力,只要符合基本条件,就被聘为法律顾问,全然不顾其是否能真正胜任。这样选出的法律顾问,往往在实际工作中“顾而不问”,沦为摆设。当面临重大决策或法律问题时,这些法律顾问并未发挥应有的专业咨询与风险评估作用,使得决策在法律层面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大打折扣。比如,某地在进行大型项目投资决策时,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,但并未真正发挥其作用,导致项目在后续推进中出现法律纠纷,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。
在其他领域,同样存在类似问题。一些企业聘请法律顾问,不是基于对法律风险防控的实际需求,而是为了展示企业重视法律合规。有的甚至将法律顾问的职位作为一种人情“馈赠”,让与企业有某种关联但缺乏专业能力的人担任。这些所谓的法律顾问,在企业日常运营中,未能有效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,当企业遭遇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问题时,他们无力应对,无法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,常常使企业陷入被动局面。像这样,由非专业人士出任法律顾问的情况,更谈不上对法制企业建设有所正向帮助。
要改变这种送“帽子”现状,需多管齐下。在遴选法律顾问时,应建立科学严格的选拔机制,根据实际需求,综合考量候选人的专业能力、执业经验、职业道德等因素,选拔出真正有能力、能干事的法律专业人才。同时,还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,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,对于不能履行职责、工作成效不佳的法律顾问,及时予以调整或辞退。法律顾问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,莫让这一重要角色被“帽子化”。
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,法律顾问的角色愈发重要,其旨在提供专业法律支持,助力依法决策、规范管理。然而,现实中却存在一种不良现象——把法律顾问当“帽子”送,这不仅背离了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初衷,更对法治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。
有些单位在聘请法律顾问时,单纯为了完成任务、装点门面,走过场。在一些地方,法律顾问的遴选程序随意,不注重律师的专业特长与实际能力,只要符合基本条件,就被聘为法律顾问,全然不顾其是否能真正胜任。这样选出的法律顾问,往往在实际工作中“顾而不问”,沦为摆设。当面临重大决策或法律问题时,这些法律顾问并未发挥应有的专业咨询与风险评估作用,使得决策在法律层面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大打折扣。比如,某地在进行大型项目投资决策时,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,但并未真正发挥其作用,导致项目在后续推进中出现法律纠纷,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。
在其他领域,同样存在类似问题。一些企业聘请法律顾问,不是基于对法律风险防控的实际需求,而是为了展示企业重视法律合规。有的甚至将法律顾问的职位作为一种人情“馈赠”,让与企业有某种关联但缺乏专业能力的人担任。这些所谓的法律顾问,在企业日常运营中,未能有效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,当企业遭遇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问题时,他们无力应对,无法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,常常使企业陷入被动局面。像这样,由非专业人士出任法律顾问的情况,更谈不上对法制企业建设有所正向帮助。
要改变这种送“帽子”现状,需多管齐下。在遴选法律顾问时,应建立科学严格的选拔机制,根据实际需求,综合考量候选人的专业能力、执业经验、职业道德等因素,选拔出真正有能力、能干事的法律专业人才。同时,还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,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,对于不能履行职责、工作成效不佳的法律顾问,及时予以调整或辞退。法律顾问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,莫让这一重要角色被“帽子化”。
(作者单位:神华能源报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