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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: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
2024年11月15日
字数:567
版次:01
  国家能源局网站11月11日发布通知称,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。
  通知明确,着力规范市场报价行为。各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报价行为,综合考虑机组固定成本、燃料成本、能源供需等客观情况合规报价,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。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以市场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进行报价。各经营主体间不得通过口头约定、签订协议等方式串通报价。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,不得集中报价。发电侧、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、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、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。
  通知规定,定期做好市场监测分析。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要按照“谁运营、谁防范,谁运营、谁监控”的原则,履行好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,对违反交易规则等违规行为依规开展监测,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派出机构报告,同时每半年向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情况总结。
  通知还明确,不断强化日常监管。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综合运用现场检查、非现场监管等手段,及时发现扰乱市场秩序问题,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认真整改。同时,加大执法力度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的行为,依据《电力监管条例》等进行严肃查处。各经营主体、电力市场运营机构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,如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属地派出机构报告,重大情况相关派出机构按规定报国家能源局。

(据中国能源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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